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19条举措助力高水平建设美丽中部
党的以来,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协调发展站在了新的更高起点上。同时要看到,与新征程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战略目标定位相比,与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新期盼相比,区域污染防治攻坚呈现新的阶段特征,存量型、增量型生态环境压力叠加,亟须更好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为全面落实、决策部署,高水平建设美丽中部,促进中部地区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崛起,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要牢牢把握中部地区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产业安全和生态安全中的战略地位,支持区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大力度建设美丽中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持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加大土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保障7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任务,为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部提供支撑保障。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实施意见》针对重点领域提出,支持山西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提高煤炭跨省及省内中长距离铁路运输占比,支持河南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联动监管机制,支持推动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长江沿岸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开展华中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和区域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支持湘西、大别山区等边远基层地区探索建立医疗废物就近就地处置新模式。 针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保障,《实施意见》明确强化科技支撑。在有关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部署、重大科技需求凝练中充分考虑中部地区需求,提升区域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支撑能力。推动丹江口库区生态风险防治与水质安全保障、中原城市群大气复合污染深化治理、黄淮海平原区农业农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关键技术研究。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深化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研究。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中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指导,推动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区域性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