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不合格 河南公示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结果
现如今,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已成为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近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对全省科研设施和仪器的开放共享绩效进行了评价,并公布了相关结果。
此次评价是根据《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以及《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的。经过严格的单位申报、专家评价和研究审议等程序,最终确定了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全文如下:
关于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和《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豫科〔2023〕2号)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价、研究审议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平台基地处 0371-65939600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371-86561631
附件: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