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统一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
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是政府部门指导建立的通过跨部门跨领域归集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开展企业融资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在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已形成“一个中心、多个来源”的融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一个中心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多个来源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地信用信息平台、市场化征信机构等。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银行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累计发放23.4万亿元,其中信用5.3万亿元。 今年1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正式发布。平台可实现融资需求对接,智能匹配经营主体需求和银行机构、融资产品,从而实现银企高效对接,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 融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但受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制约,中小微企业可得性不高、信用占比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关键在于让信用信息流动起来,为中小微企业增信。 日前,办公厅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更好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作出部署。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大平台建设统筹力度。一是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渠道。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二是加强地方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对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县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三是加强对地方平台建设的指导。统一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接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的标准,促进地方平台规范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要优化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一是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将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各类资质信息、进出口信息等纳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充分发挥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依法依规加大清单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二是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对已在国家有关部门实现集中管理的信用信息,要加大“总对总”共享力度。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实施方案》指出,要深化信用数据开发利用。一是完善信息查询服务。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推送、信息查询、信用报告查询等服务。二是开展联合建模应用。支持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三是开发信用融资产品。因地制宜开展“信易贷”专项产品试点,金融机构推出细分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四是拓展提升平台服务功能。推动各项金融便民惠企政策通过平台直达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五是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制定信用信息平台的授权运营条件和标准。 针对拓展提升平台服务功能,《实施方案》鼓励地方建立健全“政策找人”机制,充分发挥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通企业和金融机构优势,推动各项金融便民惠企政策通过平台直达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入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建立银行机构、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等多方合作机制,合理简化融资担保相关手续。 在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过程中,应处理好数量与质量、开放与安全两对关系,实现信用信息高效整合、有序流通和安全共享。《实施方案》的印发,有助于进一步打破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共享壁垒,破解金融机构中小微金融服务“不敢贷、不能贷、不愿贷”问题。 相关资料下载: 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