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邦法院认定飞兆半导体公司刻意侵犯PI数项专利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已认定飞兆半导体公司故意侵犯Power Integrations的技术专利。2006年10月经过陪审团审理,法院认定飞兆半导体公司侵犯了Power Integrations的四项技术专利;陪审团在2007年9月驳回了飞兆半导体公司就专利有效性提出的质疑;法院在2008年9月驳回了飞兆半导体公司就法律可执行性提出的质疑;2009年6月经过法官审理,法院认定飞兆半导体公司的刻意侵权行为属实。最后裁定本案中所涉及的四项专利都存在刻意侵权。 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在判决中指出,Power Integrations提供了能证明对方存在刻意侵权的明确证据,飞兆半导体公司“确实公然抄袭了Power Integrations的专利功能”。法院进一步指出,飞兆半导体公司意识到Power Integrations的专利对于行业的重要性,他们在内部将这些专利称为“划时代”技术的“重大专利”。 2008年12月,法院根据侵权的初步认定判给Power Integrations 610万美元的损失赔偿和利息。根据法院的刻意侵权裁定,Power Integrations现在准备索求加重损害赔偿和律师费赔偿。法院最初在2008年12月对100多款飞兆半导体侵权产品所颁布的永久性禁令仍然有效。针对本案审理结果,仍可提起上诉。 Power Integrations分别于2008年5月和2009年11月对飞兆半导体公司提起的法律诉讼仍未作出最终判决。这两项诉讼指控对方侵犯了Power Integrations的五项专利,其中的两项专利现已被地区法院认定为刻意侵犯。Power Integrations公司正在索求其他损害赔偿,并要求法院在现有禁令之外,对飞兆半导体公司/崇贸科技公司(System General)的侵权产品颁布销售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