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电子被判侵犯夏普3项液晶面板专利
据国外媒体报道,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日前下达判决,要求禁止进口和销售韩国三星电子3款液晶电视和液晶显示器,理由是这3款配备液晶模块的液晶电视和液晶显示器侵犯了夏普三项专利。 2008年5月30日,夏普对日本三星提起诉讼,称三星电子生产的40英寸液晶电视和19英寸及30英寸液晶显示器所配备的液晶模块,涉嫌侵犯了夏普拥有的大视角和高响应速度等3项专利。夏普并要求日本三星禁止进口和销售侵犯其专利的产品。 报道称,夏普接到专利案胜诉的判决后,正在讨论对配备该液晶模块以外的产品重新提起禁止进口和销售的诉讼请求。 报道还称,夏普、三星的专利权之争不仅局限于日本本土,在09年1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夏普侵犯了三星的两项专利,并对夏普做出初步裁定,禁止其向美国出口及销售用于液晶电视、笔记本个人电脑和手机等的液晶相关部件和产品。此外,两公司在美国、韩国、德国及荷兰等法院的专利侵权诉讼均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