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销售未达标 企业或退还补贴款
昨天(2013年7月25日),知情人士称,由于未达到国家规定的50万台销售规模,一些彩电企业面临领到的补贴款是否退回去的困局。 去年6月,彩电首次纳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根据补贴细则,财政部将给予推广企业平板电视每台100至400元的补贴,补贴对象为彩电年销售量超过50万台的企业。节能补贴金额由厂家先行垫付给消费者。记者获悉,一年来,飞利浦、京东方等13家彩电企业未达标,财政部、发改委已决定不再给予这些企业节能补贴。 据了解,从去年7月起,不少彩电企业就将上月的彩电销售数量汇总,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申报,领到了补贴款。昨天(2013年7月25日),一知名彩电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一年来,企业销售了70多万台节能彩电,目前已从财政部收到70%的补贴款。“每个月都要申报,然后审核通过后,再领取补贴款,有个时间差。” 记者了解到,13家未达标的企业中,有企业提前申报,领到了部分补贴款。不过,也有部分企业并没有申报领补贴款。 “我们一年的销量才四五十万台,肯定是达不到国家规定的50万台销售门槛。”一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企业并没有像海信、TCL一样,及时申报领取补贴款。“对我们来说,能入围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就说明我们的产品有实力,提升了企业知名度。我们觉得入选比销售了多少更重要。” 知情人士说,对于未达标企业领到的补贴款,现在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国家相关部门不会再给予这些企业后续的补贴款,但之前发放的补贴款不会再追缴。一种是,之前领到的补贴款也要退还。而厂家都提前垫付了补贴款给消费者,这样企业的损失将比较大。以一台彩电补贴200元计,若该彩电厂家只销售了40万台,就是先行支付了8000万元。以300元一台计,每家则先行垫付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