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0万元 太原重奖数字化转型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而设立的一种重要财政支持政策。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成本,激发其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整个行业的数字化转型进程。 7月17日,《太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在国家给予1.5亿元资金支持基础上,太原市将1:1配套市级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最高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方面,《办法》对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改造相关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给予补助。改造完成后,对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的中小企业,《办法》按照改造投入的50%,予以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在咨询诊断服务补助方面,对纳入改造范围的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每家补助3万元。 《办法》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和典型案例进行奖励。《办法》提出,培育认定一批市级数字化改造成效显著的标杆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培育认定一批市级可复制推广的行业数字化改造典型案例、企业上云优秀案例和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培育认定一批市级“链式”数字化转型模式,每个给予50万元奖励。 同时,《办法》中还涉及对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服务能力提升的奖励,支持服务商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服务产品,遴选一批优秀“小快轻准”数字化服务产品,每项产品给予2万元奖励;评选一批优秀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其他数字化改造范围内,《办法》对企业数字化改造、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项目软硬件投资额度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建设并完成与国家节点对接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化转型方面试点示范的,每项给予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