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报废享补贴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更新换新的补贴力度,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农机报废更新,是指对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者不符合安全、环保标准的农业机械进行报废,更换新型、高效的农业机械的过程。这一过程对于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日前,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共同发布《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通知》明确补贴对象: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中安排资金,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资金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及其他重点机具,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具体补贴种类由各省结合实际从中选择确定。 同时,各省需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的,可在中央资金和省级法定支出责任外,安排适量资金,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重要任务,聚焦增产和减损,自行确定2—3个报废农机种类,经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报、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和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额不超过本通知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各省可在此基础上归并或细化类别档次,确定具体补贴额。 对区域特色强、使用范围小、市场价值高的采棉机和甘蔗联合收获机,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分别不超过3万元、2.5万元。其他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和残值等因素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 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国内龙头农机企业已在部分农机“智能化、自动化”方面取得进展。而此次政策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恰好又给了国产农机一次“国产化替代”的机遇。 《通知》通过提供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老旧农机,购置更加高效、智能的新型农机,从而加快农机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相关资料下载: 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