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面板巨头被罚 中国彩电争夺定价权
液晶面板巨头正在为多年前的合谋操纵面板价格付出巨大的代价,迄今为止,LG、奇美等罚金总额已达8.4亿美元。 记者了解到,在美国出货量最大的三星和出货量第三的友达将于5月底与负责调查的美国达成协议,如果最终认罪其罚金可能更高。按照2001-2006年的出货量,这两家公司的罚金将都超过3亿美元,这意味着这场始于2006年的反垄断诉讼案最终罚金将超过15亿美元。 上述液晶面板巨头是被苹果、戴尔、摩托罗拉等美国厂商告上法庭的。但据美国旧金山法院裁定,在1999年到2006年,不管直接购买液晶面板或是间接买入液晶电视、显示器等产品的客户与消费者均可以对这些面板制造商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这意味着包括中国的彩电厂家以及消费者在内的受害者都可以通过集体诉讼来讨回公道。 创维集团副总裁杨东文告诉记者,“我们关注到这一事件的进展,但是包括创维在内的中国彩电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类似的跨国诉讼,我们将根据诉讼的成本和回报来考虑是否参与。” 他还表示,“其实这次诉讼主要是针对手机、音乐播放器和笔记本电脑市场的中小尺寸面板,而当时中国企业的采购规模并不大,因此这次参与到跨国诉讼的可能性不大。” 此外,中国的彩电巨头在全球液晶电视产业链的地位决定了其并没有苹果、惠普等电脑巨头那样大的话语权。 市场调查机构Displaysearch大中华区副总裁谢勤益告诉记者,虽然中国企业也是向面板巨头采购面板,但是由于其采购规模较小,所以在与面板巨头的谈判中处于劣势,而且面板巨头要优先保证包括惠普、戴尔、苹果等大客户的需求,所以中国很多企业采购面板经历过面临缺货的局面,为了保证面板供应,很多中国企业必须采取现金交易甚至是高价抢购的方式。 京东方公关总监张宇告诉记者,“苹果等美国大客户尚需承受高额面板,中国企业的拿货价格要比苹果等高出10%以上,但若想起诉,必须按照美国法律需要起诉者提供证据,但中国企业在这方面则很缺乏,甚至有的企业是主动提高价格抢购的,这很难说是对方操纵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诉讼都是针对2006年前液晶面板巨头的操纵价格行为,而2006年后液晶面板的价格持续大幅下降,逐步转变为由供求关系而决定价格。 张宇告诉本报记者,“液晶面板发展初期这一技术主要掌握在日韩和不到10家企业手中,为了维持高额利润,这些企业更多采取了联合控制价格的做法,但是在2006年后随着京东方等中国企业进入这一行业,价格基本上已经转变为市场决定。” 杨东文也表示,“在美国调查后,很多面板巨头已经大为收敛,虽然我不敢保证现在的面板价格没有联合操纵,但从整体来看供求关系的作用更大。” 中国彩电企业2010年的面板采购规模预计将达到4800万片(金额超千亿美元),有望成为全球面板采购的第一大市场,面板价格的升降对其影响很大,不过包括京东方、TCL在内的国内面板巨头的高世代面板生产线有望在明年第三季度试生产,这意味着中国彩电企业将掌握面板的核心技术。 目前包括三星、LGD、夏普在内多条外资高世代面板投资的审批还在国家发改委手中,从目前确定的“5选2”方案来看,这些面板商要到中国投资还需要接受一定的条件,这意味着中国在全球液晶面板产业定价权的争夺中也逐步从被动变为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