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华电扇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电器》
2023年7月13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3年第978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电扇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阿根廷前生产部2017年第701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措施不变,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164%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带内置电机的台式、壁挂式和涡轮电扇,涉及南共市税号8414.51.10、8414.51.90和8414.59.9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09年12月2日,阿根廷前工业部发布2009年第70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电扇启动反倾销调查。2011年6日10日,阿根廷前工业部发布2011年第194号公告,开始对中国电扇征收136.92%的反倾销税。2016年6月1日,阿根廷前生产部发布2016年第231号公告,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2017年12月1日,阿根廷前生产部发布2017年第701号公告,对该案作出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终裁,决定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为164%。2022年11月23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2年第867号公告,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